工程項目管理系統 | OA系統 | ERP系統 |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 裝飾管理系統 | 簽約案例 | 購買價格 | 在線試用 | 手機APP | 產品資料
X 關閉
工程管理軟件

當前位置:工程項目OA系統 > 建筑OA系統 > 工程管理軟件

北京“黑中介教父”獲刑自嘲: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申請免費試用、咨詢電話:400-8352-114

摘要:趙國軍被帶出法庭后,法警給他戴上手銬。  以個人身份租房,之后打上隔斷,再以中介名義出租,從中賺取差價——這是一些黑中介慣用的獲利手段。在這個圈子里,趙國軍可

趙國軍被帶出法庭后,法警給他戴上手銬。

以個人身份租房,之后打上隔斷,再以中介名義出租,從中賺取差價——這是一些黑中介慣用的獲利手段。在這個圈子里,趙國軍可謂是“名人”。面對找上門的房東和“不聽話”的房客,他和手下會恐嚇威脅、強行換鎖、扔行李……有時還會扔下一句“愛上哪告上哪告,反正你們也拿不到錢”。

昨天,被稱為“黑中介教父”的趙國軍因強迫交易罪被豐臺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他的兩名手下獲緩刑。據悉,這是本市首個對非法中介人員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例。

宣判

被告人態(tài)度好被從輕

昨天上午10點,43歲的趙國軍被帶上法庭。

豐臺法院審理后查明,趙國軍于2013年3月至12月間,采取先以個人名義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將房屋以中介公司名義對外轉租的方式變相牟利。當房主要求收回房屋時,采用強行換鎖、卸門以及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多名房主將房屋租賃給中介公司,或強迫房主以多退租金、交納違約金等方式換取房屋使用權。與此同時,他們采用拆除隔斷、損壞財物等方式,強迫多名房客退租,并以各種理由少退或不退房客租金。上述行為共造成被害人直接經濟損失3.3萬余元。其中,柳某、張某直接參與的強迫交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萬余元。

豐臺法院認為,趙國軍、柳某、張某已構成強迫交易罪。鑒于趙國軍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被害人損失已經賠償,故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5萬元。柳某和張某系從犯,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tài)度較好,故對二人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判處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2萬元。判處張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1年,罰金2萬元。

房主遭遇

房被打隔斷還遭恐嚇

據房主王女士說,2013年3月,她在網上發(fā)布出租房屋信息,趙國軍很快打電話說要看房子。

當時,趙國軍說租房是一家三口住,孩子在附近上學。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破壞房屋結構、未經房主同意不得轉租等。

然而,房租出去不到一個月,王女士就接到物業(yè)通知,說她的房子被人打成隔斷向外出租。她趕緊去查看,發(fā)現家里成了群租房。

“我找到趙國軍,說他違反合同約定,我要收回房子,結果他讓我賠錢,說我中途不租算違約。”王女士說,她回家將房門換鎖,結果趙國軍又找人將鎖換掉。

王女士說,她報了警,但民警認為是經濟糾紛于是調解。趙國軍死活說是她違約,讓她賠償違約金。同時,趙國軍的小兄弟威脅她,說要找她麻煩。因為害怕,王女士妥協了,她最終將之前兩個月的租金1.5萬元退給趙國軍,并賠償對方8000元違約金。

據法官介紹,和王女士有同樣遭遇的還有不少人。部分房主迫于無奈只能默認房屋被轉租的事實;對于不接受轉租事實又不交納所謂“違約金”的房主,趙國軍等人采取更換門鎖等方式控制房屋;如果房主將門鎖換回,趙國軍等人則繼續(xù)采取堵鎖眼、換鎖、破壞水表、卸門、言語威脅等手段重新取得房屋控制權,直至房主放棄反抗或者交納“違約金”。

租客遭遇

不退錢讓“馬上滾蛋”

當房主退還租金、交納“違約金”后,趙國軍等人開始清租期未到、仍在居住的租客,并且僅退還部分租金。如果租客不同意搬離,他們則采取更換門鎖、拆除隔斷、扔出行李物品、言語威脅等方式迫使對方搬走。

據租客肖先生說,2013年8月底,他從北京博雅興業(yè)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租賃了位于豐臺區(qū)的房屋,租期13個月。當時他交納押金1300元及4個月的房租4800元,還有衛(wèi)生費、維修費1000元。

住了約兩個月后,博雅公司的業(yè)務主管張某找到他,稱房主要收回房屋,讓他限期搬走。“他說如果不搬,他就撬鎖,把我的東西扔到樓道里去,有什么損失他不負責。”肖先生說,他當時就說租期還沒到,不搬。如果對方撬鎖、扔他東西,他就報警。幾天后,他下班回家發(fā)現門鎖真被換了,他報警后,民警找來開鎖公司的人把門打開。

肖先生說,此后,張某帶著三四名男子到房屋內,“他們讓我馬上收拾東西滾蛋,錢一分也不退,還讓我賠換鎖錢。”

肖先生再次報警,對方威脅說要弄死他。“民警來了調解時,他們還指著我,說要弄死我,讓民警制止了。”肖先生說,經過民警協調,張某最終只同意退給他2000元。他怕自己的人身安全無法保障,迫于無奈同意搬走。

“教父”之稱的由來

多地作案到處坑人論壇上有劣跡專版

在京城房產黑中介中,趙國軍是個“名人”。上網搜索“趙國軍黑中介”,至今仍能顯示上萬條信息,一些網站論壇還有他的劣跡專版。

趙國軍出生于黑龍江省,高中文化,1995年來京打工。起初,他在醫(yī)藥公司等單位工作,2002年開始涉足房產中介。2007年,他和一名北京女子結婚,并將戶口遷入北京。

趙國軍說,他起初在房地產中介公司給人打工,逐漸摸清了這個行業(yè)的“潛規(guī)則”。“很多公司都是以個人名義與房主簽訂租房合同,打上隔斷后再以中介公司的名義將房屋出租,從中賺取差價。”

2008年,趙國軍“出師”后開始單干,他注冊成立了多家房地產經紀公司,包括北京博雅興業(yè)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北京偉弘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等。他讓妻子任財務,又先后招聘了副總經理、部門經理、業(yè)務主管、業(yè)務員、文秘等,手下有30人左右。經營過程中,趙國軍用他總結的“潛規(guī)則”模式,坑完房東又坑租客。

據了解,趙國軍在豐臺、海淀、西城、昌平等多個區(qū)縣開展非法中介活動,所到之處往往引起大量投訴和報警。

趙國軍說,他的公司常被舉報,名聲很不好。為了繼續(xù)騙人,他帶著原班人馬經常更換公司名稱和經營場所。不少房主和租客被坑后到法院起訴趙國軍,僅豐臺法院以趙國軍為被告的民事案件就有20多起。但是趙國軍根本不怕,他甚至直接對房主和租客說:“您去告吧,反正你贏了也拿不到錢。”趙國軍說,法院判決他賠錢,但是到公司注冊地根本找不到他,也沒辦法。

黑中介橫行多年,卻受不到懲罰,氣不過的房主和租戶紛紛在網絡上聲討趙國軍和他的公司,網友甚至給他封號“黑中介教父”。記者查詢發(fā)現,早在2012年10月,就有人在論壇上發(fā)帖,稱趙國軍為“黑中介教父”。趙國軍被描述成“在北京眾多黑中介中活躍著的神龍見首不見尾的關鍵人物”。不少網友將趙國軍經營的黑中介公司逐一曬出,公布了趙國軍和其員工的姓名及手機號,提醒北漂的租房者要當心,避免被騙。不少網友跟帖描述自己的被騙經歷,還有人詛咒趙國軍以發(fā)泄自己的不滿。

據悉,房主和租客不斷報案,僅豐臺警方就接案80多起。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會同豐臺公安分局,在位于石景山萬達廣場的偉弘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控制了趙國軍和他的多名下屬。

在趙國軍的辦公室里,偵查員發(fā)現了18個賬本,每個賬本大約100多頁,每頁登記了28條合同記錄,粗略計算,該公司僅在2013年就簽訂了5萬多份合同。趙國軍手下的一名業(yè)務員曾對警方說,趙國軍的公司每月能盈利30萬元左右。

在現場,偵查員還發(fā)現了100多份法院的傳票和判決書,被告都是趙國軍的房地產中介公司。

對話“黑中介教父”

不知不覺走到這一步我這種惡人該有惡報

記者:你知道網上有人叫你“黑中介教父”嗎?

趙國軍:知道,別人告訴我的。不知道誰給起的。

記者:圈里人都叫你“教父”嗎?

趙國軍:不叫(笑)。

記者:你為什么要把別人的房屋擅自打隔斷對外出租?

趙國軍:哪家房產中介不打隔斷??!大公司也這樣干。6000塊錢一個月的房子,不打隔斷,外地人哪租得起啊?

記者:如果你是房主,你的房屋被打隔斷破壞了,你愿意嗎?

趙國軍:從道德方面講,我肯定不對。我確實做了不少壞事。佛家講因果,我覺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像我這種惡人,惡報也是應該的。

記者:被你坑的客戶有一些是六七十歲的老人,還有剛畢業(yè)的學生。你現在想對他們說什么?

趙國軍:這些年,我做的事情對社會危害挺大的,挺對不起他們的。我也不是沒有心,只是不知不覺就走到這一步了。

記者:法院判你兩年,你怎么看待這個結果?

趙國軍: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覺得對我來說未必是壞事。監(jiān)獄也是個好地方,我在里面靜靜心,以后出來不再干中介了。上蒼是公平的,我肯定還有其他事情可以干。

記者:和你一樣的其他黑中介,你覺得他們還有存活的余地嗎?

趙國軍:原來在法律上,我這種行為不定罪,只是合同糾紛。現在定罪了,我是北京市第一例,我覺得他們基本也夠嗆了。

法官釋案

刑法完善堵上“空子”

承辦法官說,以前對于非法中介行為,因為沒有刑法進行明確界定,房主、租客報警后,公安機關不能刑事立案。警方又不能直接介入經濟糾紛,只能進行一般性調解,因此趙國軍不在乎對方報警。

房主和租客維權,以前只能通過民事訴訟解決。但是民事訴訟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和審理周期,等判決下來,中介公司已經換了名稱,法院執(zhí)行難。

法官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對原刑法第226條規(guī)定的強迫交易罪進行了修改。本案中,趙國軍等人在市場經營活動中,采取換鎖、堵鎖眼、卸門、言語威脅等手段,使房主、租客產生受脅迫的心理,迫使其繼續(xù)將房屋租賃給中介公司,或者接受不合理條件退出租賃合同,屬于刑法規(guī)定的“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根據最高檢、公安部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強迫交易3次或者強迫3人以上交易的,或者造成經濟損失2000元以上的,應當予以立案追訴。

發(fā)布:2007-11-06 10:05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相關欄目:
相關文章:
建筑OA系統
聯系方式

成都公司:成都市成華區(qū)建設南路160號1層9號

重慶公司:重慶市江北區(qū)紅旗河溝華創(chuàng)商務大廈18樓

咨詢:400-8352-114

加微信,免費獲取試用系統

QQ在線咨詢

泛普工程管理軟件其他應用

項目管理工具 禪道項目管理軟件 夢龍項目管理軟件 微軟項目管理軟件 裝飾管理系統 裝修預算軟件 項目計劃軟件 項目進度管理軟件 軟件項目管理工具 材料管理軟件 工程項目管理軟件系統 項目管理系統 施工管理軟件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軟件 工程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