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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城市綜合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3]75號)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結合漳州實際,日前漳州市政府印發(fā)了《漳州市開展城市綜合管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這標志著漳州城市綜合管理試點已正式起步,將為漳州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新的平臺和動力。
《方案》共分為實施城市綜合管理的目的意義和指導原則、組織機構、及其主要職責、試點工作內容、實施步驟、管理機制、工作保障等七個方面。該《方案》有以下特點:一是成立城市綜合管理的組織機構,確定市城市綜合管理試點工作由漳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市長任城管委主任,對城市綜合管理工作負總責,分管副市長具體抓。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城管執(zhí)法局,具體負責城管委日常工作。設立漳州市城市管理監(jiān)督指揮中心,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指揮中心主任高配。二是明確城市綜合管理的職責,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城市管理體系,按照責權對等、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市、區(qū)兩級城市管理職責,建立全社會管理、全過程監(jiān)督、全行業(yè)覆蓋的城市管理網絡,推進城市管理層級化;三是明確城市綜合管理的工作內容,主要內容包括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huán)境衛(wèi)生、房屋立面、內河水務、環(huán)境保護、公共交通、工地管理、管線管理、農貿市場、交通秩序、廣告招牌、夜間亮化、建筑垃圾處置、違章查處、占道管控和社會秩序管理等方面;四是明確城市綜合管理試點工作的實施步驟:今年10月至明年2月為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階段,力爭在12月底完成數字化信息系統項目整體工程建設,2014年3月為督查驗收階段。
摘自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網站 2013.11.15 省建設監(jiān)察總隊、漳州市執(zhí)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