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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促進節(jié)約資源、保護環(huán)境和建設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推動我國綠色建筑及其技術的健康發(fā)展,建設部設立了《全國綠色建筑創(chuàng)新獎》,并于2004年8月27日印發(fā)了《全國綠色建筑創(chuàng)新獎管理辦法》(建科函[2004]183號)。
  經研究決定,2004年組織申報評選首屆全國綠色建筑創(chuàng)新獎,并于2005年3月28日~30日召開的《首屆國際智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討會既技術與產品展覽會》公布獲獎項目及獲獎單位,請你們組織本地本單位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符合《全國綠色建筑創(chuàng)新獎管理辦法》和《全國綠色建筑創(chuàng)新獎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工程類項目一般應為2000年以來竣工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包括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技術與產品類項目一般應為近3年研究開發(fā)且已經應用的技術和產品。申報單位填寫申報書并報送申報資料,有關規(guī)定及申報格式請查詢建設部信息網(網址:www.cin.gov.cn)。
  二、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報送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項目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送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申報項目的形式審查及評審的有關事務。 
  三、推薦限額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推薦工程類項目一般不超過3項,技術與產品類項目一般不超過4項,并對推薦項目進行排序。
  四、推薦截至日期
  推薦時間截止到2004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lián)系人
  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 
  高 欣 010-88083350
  通訊地址:北京海淀區(qū)三里河路13號中國建筑文化中心B座410室,郵政編碼:100037
  建設部科技司 
  牛立平 010-68393823
建設部科學技術司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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