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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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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關于印發(fā)《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從府辦〔2012〕59號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本辦各科(辦):《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

關于印發(fā)《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

從府辦〔2012〕59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本辦各科(辦):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業(yè)經(jīng)市人民政府同意,現(xiàn)予印發(fā)試行。
請本辦各科(辦)認真貫徹執(zhí)行。請各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參照執(zhí)行;并結合工作實際,參照制定本鎮(zhèn)(街)、本單位公文辦理工作制度,規(guī)范公文辦理工作,提高公文辦理工作質量和效率。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

 

為實現(xiàn)市政府辦公室公文辦理工作程序化、規(guī)范化、科學化,提高公文辦理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2〕14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規(guī)范。
一、基本原則
(一)分工負責原則。秘書科統(tǒng)一負責公文收發(fā)、分辦、傳遞、編號、付印、用印、立卷、歸檔、銷毀工作;秘書科、綜合科、督辦科、調研科、法制辦、應急辦按分工負責起草文稿(修改代擬稿)、征求(協(xié)調)有關單位意見、提寫擬辦意見、校核文稿等工作。
(二)首辦負責原則。公文首辦人員負責全程跟蹤文件的流轉,并及時提醒有關領導審批文件。
(三)限時辦結原則。秘書科收文后應在0.5個工作日內(nèi)轉辦或分發(fā),有關科室接辦后應在0.5個工作日內(nèi)分送有關單位征求意見。會議(活動)安排應在0.5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擬辦意見;請示類公文完成征求意見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擬辦意見,領導簽批完畢后需發(fā)文回復的應在1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草擬并呈批;會議紀要應在會議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草擬并呈批。領導簽發(fā)完畢的公文應在2個工作日內(nèi)付印并發(fā)出,緊急公文應在當天付印并發(fā)出。辦公室領導應在1個工作日內(nèi)、市政府領導應在2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公文的審批。特急件要隨到隨辦,在1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急件要在2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涉及重點項目的,按急件要求辦理。
(四)資源共享原則。建立各科室共享的文件流轉登記表和發(fā)文編號登記表,建立各科室共享的調研材料和綜合材料資料庫,實現(xiàn)資源內(nèi)部共享。
二、收文辦理
(一)上級來文辦理
上級來文包括: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廣州市委(辦公廳)、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廣州市直各單位、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市政協(xié)機關發(fā)來的公文和市政府領導批示件。
1. 傳閱件(秘密件和來文份數(shù)為1份的紙質件)。
由秘書科保密工作人員負責簽收、登記、傳閱和分辦。
2. 辦理件。
(1)會議(活動)通知。由秘書科負責辦理。只需落實參加人員的,直接以原件(復印件)或電話、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落實參加人員,并按要求填報回執(zhí);需要統(tǒng)籌安排的(如集中參會、安排分會場),填制《辦文呈批表》(辦文編號:會務),提出擬辦意見送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定。
(2)綜合類公文(包括征求意見類公文)。由秘書科登記后轉綜合科辦理。綜合科接到征求意見類公文后,應立即轉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并告知對口單位要加強與上級單位的溝通,協(xié)商回復事宜;涉及重大事項的,可建議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召開會議征求相關單位意見。
(3)督辦類公文(包括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類公文,市政府領導批示件)。由秘書科登記后轉督辦科辦理。
(4)調研類公文。由秘書科登記后轉調研科辦理。
(5)法規(guī)類公文。由秘書科登記后轉綜合科辦理,法制辦提出審查意見。
(6)應急類公文。由秘書科登記后轉應急辦辦理。
(7)信訪類公文。由秘書科登記后送有關領導批示。
3. 送閱件。
由秘書科填制《文件分送表》(辦文編號:閱文),送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分送有關領導和單位。送閱過程中領導有批示的,及時按領導批示意見辦理。
(二)下級來文辦理
下級來文包括:市直各單位、駐從化各單位、各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qū)管委會)報來的公文。
1. 請示報告類公文。
(1)秘書科對來文進行初審。初審內(nèi)容包括:公文文種、格式和簽發(fā)人等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附件是否齊全;重要數(shù)據(jù)及其計量單位是否準確;請示是否一文一事,報告中有否夾帶請示事項。對不符合上述行文規(guī)定的公文、(部門下屬二級單位、村委會、居委會、行業(yè)協(xié)會和企業(yè))越級上報的公文、白頭件,作退文處理;對符合規(guī)定的,登記后轉綜合科辦理。
(2)綜合科對來文進行辦理。
①報告類公文。填制《文件呈閱表》送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送有關領導傳閱。
②請示類公文。填制《文件分送表》(辦文編號:辦文)送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分送有關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必要時可由綜合科或辦公室分管領導召開會議協(xié)調有關單位意見),規(guī)范性文件還應轉法制辦提出審查意見;綜合有關單位意見提寫擬辦意見(必要時可先向辦公室分管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根據(jù)領導意見提寫擬辦意見),填制《辦文呈批表》(辦文編號:辦文)送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有關領導審批。
擬辦意見一般包括:來文主要內(nèi)容摘要及來文要求、有關背景材料說明、協(xié)調的主要情況、有傾向性的處理意見、送審領導的范圍、核稿人等;來文對有關問題未能交代清楚的,要作出補充說明。
2. 應急(突發(fā)事件)類公文。
由總值班室登記后轉應急辦辦理。
3. 群眾信訪件。由秘書科登記后送有關領導批示。
4. 要求以市政府名義召開大型會議、邀請市政府領導出席各類活動的函件、請柬,由秘書科負責簽收、登記和辦理。
三、發(fā)文辦理
(一)部門要求以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文的,由部門負責草擬文稿,并經(jīng)單位主要領導審簽,加蓋單位印章,附上背景材料和發(fā)文依據(jù),送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審核、修改和呈批。
(二)市政府或市政府辦公室自身下發(fā)和上報的公文,由有關科室負責起草和呈批。
四、公文簽發(fā)
(一)市政府文件(用印:“從化市人民政府”)
1. 上行文(文號:“從府報”)。
適用于向廣州市政府報送請示、報告;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送議案。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長簽發(fā)。
2. 下行文(文號:“從府”)。
適用于部署全局性工作,發(fā)布比較重大的對全市工作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文件;施行行政措施,發(fā)布對全市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作出重大決策、舉措的文件;發(fā)布規(guī)范性文件和重要決定、公告、通告、通報;批轉政府職能部門或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有普遍指導意義的重要請示、報告等。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長簽發(fā)。
(二)市政府函件(文號:“從府函”;用?。骸皬幕腥嗣裾保?br /> 1. 平行文。
適用于同廣州市直單位商洽工作;向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和本級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xié)報送(報告、通報)有關工作情況。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長簽發(fā)。
2. 下行文。
適用于對重要請示事項作出批復。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fā)。
(三)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文號:“從府×屆×次”)
適用于傳達、布置市政府常務會議議定事項。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核后,報市長簽發(fā)。
(四)市長辦公會議紀要(文號:“從府市長會紀”)
適用于傳達、布置市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核后,報市長簽發(fā)。
(五)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文號:“從府會紀”)
適用于傳達、布置市政府工作會議議定事項。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會議召集人簽發(fā)。
(六)市政府辦公室文件(文號:“從府辦”;用印:“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是市政府文件的補充形式,適用于經(jīng)市政府同意,傳達政令、安排政務、轉發(fā)公文,等等。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核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fā);涉及重大事項的,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長簽發(fā)。
(七)市政府辦公室函件
1.“從府辦函”(用?。骸皬幕腥嗣裾k公室”)。
適用于經(jīng)市政府同意,代表市政府向廣州市直單位回復意見、報送情況;經(jīng)市政府同意,成立議事協(xié)調機構、聯(lián)席會議或調整議事協(xié)調機構、聯(lián)席會議中的市領導成員。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長簽發(fā)。
2.“從府辦復”(用?。骸皬幕腥嗣裾k公室”)。
適用于經(jīng)市政府同意,代表市政府對一般請示事項作出回復。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定簽發(fā);涉及重大事項的,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fā)。
3. “從府辦督字”(用?。骸皬幕腥嗣裾k公室督辦專用章”)。
適用于對市政府作出的決定事項(包括市政府重點工作)、市政府領導作出的批示或指示進行跟蹤督辦。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定簽發(fā);涉及重大事項的,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辦公室主要領導簽發(fā)。
4. “從府辦交字”(用?。骸皬幕腥嗣裾k公室交辦專用章”)。
適用于根據(jù)市政府領導交辦事項,向有關單位和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布置具體工作任務。
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定簽發(fā);涉及重大事項的,由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辦公室主要領導簽發(fā)。
五、工作要求
(一)公文辦理必須及時、準確、安全,要嚴格程序,加快運轉,保證質量,提高時效,確保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二)文件流轉各個環(huán)節(jié)均應做好登記、簽收工作,并及時跟蹤落實。
(三)辦文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整理,分類存放,妥善保管,按時歸檔。
六、試行時間
本規(guī)范自印發(fā)之日起試行。
   
    附件:1.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格式說明
             2.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分送表
             3.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呈閱表
             4.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文呈批表
             5.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fā)文呈批表
             6. 從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流轉登記表

 

發(fā)布:2007-03-27 15:22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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