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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合同管理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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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明確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通過對承包內容、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yè)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環(huán)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tài)。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可以規(guī)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2)施工合同是承發(fā)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通過明確承發(fā)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可以合理分攤承發(fā)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建設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fā)包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fā)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也是雙方均應履行的義務和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3)合同是處理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zhí)和糾紛的法律依據作為合同的一種特定類型,建設工程合同同樣具有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同時也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爭執(zhí)和糾紛的法律依據。

  2、合同管理的預控措施

  1)、合同訂產前,項目監(jiān)理部采取市場預測、調查分析等方法,提前向建設單位提出建議,作好簽訂合同前充分準備。

工程合同管理流程圖

  2)、合同訂立中,協(xié)助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材料供應單位簽定各類合同,審核有無含混字句及分工不明、責任界線不清的條款,并根據監(jiān)理經驗對容易出現(xiàn)問題和糾紛及可能引發(fā)索賠的地方,明確提出相應條款,避免因合同缺陷導致日后被動。

  3)、對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各合同進行履約分析和風險分析,預測各份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或糾紛,報告建設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3、工程暫停及復工管理措施

  1)工程暫停及復工管理也是監(jiān)理保證質量安全的有力措施。

  2)在施工中出現(xiàn)了質量、安全隱患或承包單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等情況,監(jiān)理會要求工程暫停施工??偙O(jiān)理工程師在征得建設單位意見后,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并宜會同有關各方,根據暫停工程影響的范圍和影響程度,按施工合同約定,處理因工程暫停引起的工期,費用有關問題。

  4、合同履行中工程變更管理措施

  1)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控制工程變更,減少不必要的變更,盡量控制有可能引起較大經濟、工期索賠的變更。

  2)發(fā)生工程變更時,要求承包單位將工程變更引起的費用和工期增減一并報監(jiān)理審核,監(jiān)理根據實際和相關圖紙資料,按施工合同的有關條款予以審查,審核意見征求設計院意見并與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協(xié)商后簽認。

  5、工程延期及延誤的處理

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流程圖

  1)當索賠事件與工期延期有關聯(lián)時,只有當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請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規(guī)定條件時,項目監(jiān)理部才予以受理。

  2)項目監(jiān)理機構在作出臨時工程延期批準或最終的工程延期批準之前,均應與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進行協(xié)商。

  3)當承包單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誤時,項目監(jiān)理機構應按施工合同規(guī)定協(xié)助業(yè)主進行反索賠,從承包單位應得款項中扣除誤期損害賠償費。

發(fā)布:2010-05-25 15:52    編輯:泛普軟件 · lh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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